
隐私政策
1. 总则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是根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律《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制定的,并规定了个人企业家Pavel Pavlovich Fomin(以下简称运营商)采取的个人数据处理程序和个人数据安全措施。
1.1. 运营商将其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和条件设定为在处理个人数据时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保护隐私、个人和家庭秘密的权利。
1.2. 运营商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适用于运营商可能获得的关于https://ride4rider.ru网站访问者的所有信息。
2. 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个人数据的自动化处理 — 使用计算机技术处理个人数据。
2.2. 个人数据的阻止 — 暂时停止处理个人数据(如果处理是为了澄清个人数据所必需的情况除外)。
2.3. 网站 — 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集合,确保它们在互联网上通过网络地址https://ride4rider.ru可访问。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 — 数据库中包含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的集合。
2.5. 个人数据的匿名化 — 导致无法在不使用额外信息的情况下确定个人数据属于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行为。
2.6. 个人数据处理 — 使用自动化手段或不使用此类手段对个人数据执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系列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匿名化、阻止、删除、销毁个人数据。
2.7. 运营商 — 国家机构、市政机构、法人或自然人,独立或与他人共同组织和/或执行个人数据处理,并确定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要处理的个人数据的组成、对个人数据执行的操作。
2.8. 个人数据 — 与https://ride4rider.ru网站的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9. 个人数据主体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 — 个人数据主体通过同意处理个人数据主体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而提供无限数量人员访问的个人数据,按照《个人数据法》规定的方式(以下简称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
2.10. 用户 — https://ride4rider.ru网站的任何访问者。
2.11. 提供个人数据 — 旨在向特定人员或特定人员群体披露个人数据的行为。
2.12. 分发个人数据 — 旨在向不确定的人员群体披露个人数据(传输个人数据)或让无限数量的人员了解个人数据的任何行为,包括在媒体上发布个人数据、在信息和电信网络中发布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对个人数据的访问。
2.13. 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 — 将个人数据传输到外国领土给外国国家权力机构、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法人。
2.14. 个人数据的销毁 — 导致个人数据被不可逆转地销毁且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个人数据内容的行为,和/或销毁个人数据的物质载体。
3. 运营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 运营商有权:
- 从个人数据主体获得包含个人数据的可靠信息和/或文件;
- 如果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以及提出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运营商有权在存在《个人数据法》规定的理由的情况下,在没有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数据;
- 独立确定确保履行《个人数据法》及其通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所必需和充分的措施组成和清单,除非《个人数据法》或其他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3.2. 运营商有义务:
- 应个人数据主体的要求,向其提供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
- 按照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个人数据处理;
- 按照《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回应个人数据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请求和询问;
- 应该机构的要求,在收到此类请求之日起10天内,向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授权机构报告必要信息;
- 发布或以其他方式确保对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无限制访问;
- 采取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免受非法或意外访问、销毁、更改、阻止、复制、提供、分发个人数据,以及针对个人数据的其他非法行为;
- 按照《个人数据法》规定的方式和情况,停止传输(分发、提供、访问)个人数据,停止处理并销毁个人数据;
- 履行《个人数据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4. 个人数据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1. 个人数据主体有权:
- 获得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信息由运营商以可访问的形式提供给个人数据主体,其中不应包含与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相关的个人数据,除非有法律依据披露此类个人数据。信息清单和获取程序由《个人数据法》规定;
- 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得或不是处理声明目的所必需的,要求运营商澄清、阻止或销毁其个人数据,并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保护其权利;
- 在为了在市场上推广商品、工程和服务而处理个人数据时,提出事先同意的条件;
- 撤回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以及提出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
- 向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授权机构或法院申诉运营商在处理其个人数据时的非法行为或不作为;
- 行使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个人数据主体有义务:
- 向运营商提供关于自己的真实数据;
- 告知运营商其个人数据的澄清(更新、更改)。
4.3. 向运营商提供关于自己的不准确信息,或在未经后者同意的情况下提供关于另一个个人数据主体的信息的人员,应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责任。
5. 个人数据处理原则
- 5.1. 个人数据的处理在合法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 5.2. 个人数据的处理仅限于实现具体的、预先确定的和合法的目的。不允许处理与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不相容的个人数据。
- 5.3. 不允许合并包含个人数据的数据库,如果这些数据库的处理是为了彼此不相容的目的。
- 5.4. 只有符合其处理目的的个人数据才应被处理。
- 5.5. 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内容和数量符合声明的处理目的。不允许处理的个人数据相对于声明的处理目的而言是多余的。
- 5.6.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以及在必要时相对于个人数据处理目的的相关性。运营商采取必要措施和/或确保采取这些措施来删除或澄清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 5.7. 个人数据的存储以允许确定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进行,不超过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所要求的期限,如果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未由联邦法律、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规定。处理的个人数据在达到处理目的时或在失去实现这些目的的必要性时被销毁或匿名化,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6. 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
| 处理目的 | 个人数据 | 法律依据 | 个人数据处理的类型 |
|---|---|---|---|
| 澄清订单详情 | 姓名 电话号码 | 运营商与个人数据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 | 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销毁和匿名化 |
7. 个人数据处理的条件
- 7.1.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在个人数据主体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情况下进行的。
- 7.2.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为了实现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或法律规定的目的,履行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运营商的职能、权力和义务所必需的。
- 7.3.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为了实现司法、执行法院判决、其他机构或官员的行为所必需的,这些行为应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执行程序的法律执行。
- 7.4.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为了履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以及根据个人数据主体的倡议签订合同或签订个人数据主体将成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所必需的。
- 7.5.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为了实现运营商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实现具有社会意义的目标所必需的,前提是不侵犯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和自由。
- 7.6. 处理个人数据主体提供或应其请求提供无限数量人员访问的个人数据(以下简称公开个人数据)。
- 7.7. 处理根据联邦法律应发布或强制披露的个人数据。
8. 个人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和其他处理类型的程序
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实施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这些措施对于完全遵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现行法律要求是必要的。
8.1. 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排除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个人数据。
8.2. 用户的个人数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传输给第三方,除非与执行现行法律相关的情况,或者个人数据主体已同意运营商将数据传输给第三方以履行民事法律合同项下的义务。
8.3. 如果发现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通知到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chief.fomin-pavel@yandex.ru,标记为"更新个人数据",自行更新。
8.4. 个人数据的处理期限由实现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来确定,除非合同或现行法律规定了其他期限。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电子邮件到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chief.fomin-pavel@yandex.ru,标记为"撤回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随时撤回其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同意。
8.5. 由第三方服务(包括支付系统、通信工具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收集的所有信息,由这些人员(运营商)根据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存储和处理。个人数据主体和/或与指定文件。运营商不对第三方的行为负责,包括本段中指定的服务提供商。
8.6. 个人数据主体对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的传输(提供访问除外)以及处理或处理条件(获得访问除外)的禁止,在处理个人数据是为了俄罗斯联邦法律确定的国家、公共和其他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不适用。
8.7. 运营商在处理个人数据时确保个人数据的机密性。
8.8. 运营商以允许确定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存储个人数据,不超过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所要求的期限,如果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未由联邦法律、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规定。
8.9. 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条件可能是达到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有效期届满、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或要求停止处理个人数据,以及发现非法处理个人数据。
9. 运营商对获得的个人数据执行的操作清单
9.1. 运营商执行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匿名化、阻止、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9.2. 运营商通过信息电信网络或无需此类网络接收和/或传输获得的信息来执行个人数据的自动化处理。
10. 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
10.1. 运营商在开始个人数据跨境传输活动之前,有义务通知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授权机构其打算进行个人数据跨境传输(此类通知与打算进行个人数据处理的通知分开发送)。
10.2. 运营商在提交上述通知之前,有义务从计划进行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的外国国家权力机构、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那里获得相关信息。
11. 个人数据的机密性
运营商和获得个人数据访问权限的其他人员有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和不分发个人数据,除非个人数据主体同意,或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12. 最终条款
12.1. 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chief.fomin-pavel@yandex.ru联系运营商,获取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问题的任何说明。
12.2. 本文档将反映运营商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变更。该政策无限期有效,直到被新版本取代。
12.3. 政策的当前版本可在https://ride4rider.ru上免费获取。
